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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邮件处理中心安检机维保服务(二次) 公开询价公告

转载 发布:2023/10/9 17:01:03 来源:http://shenzhen.show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拟对其济南邮件处理中心安检机维保服务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济南邮件处理中心安检机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JNYZ2023-0921-XJ

三、采购内容:济南邮件处理中心4台安检机维保服务,预算金额为6万元,服务期1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和服务能力。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9.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10.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采购。

11.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需将下述①②③项资料加盖公章后发至邮箱65115399@qq.com(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址;邮件名称“项目名称简称+供应商名称”)。报名资料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①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需体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③承诺书(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其它项承诺及相关截图)。网上报名以电话确认通知为准,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注: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售价:免费。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山东省济南市西外环西3999号济南邮区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二环西路399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31-66565276

发 布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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